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7,07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33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266千元,包括:
(1)水電費3,30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207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290千元,係租用公務車租
  金。
(3)稅捐及規費3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9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0千元。
(4)保險費13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35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4千元。
(5)物品30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5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0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93千元。
(6)一般事務費21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09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337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
  表」)。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5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53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2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99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94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476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39,7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6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332,000 5,671,000 -339,000 -5.98%
0200 業務費 5,266,000 5,599,000 -333,000 -5.95%
0202 水電費 3,307,000 3,635,000 -328,000 -9.02%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90,000 290,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39,000 39,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139,000 139,000 0 0.00%
0271 物品 308,000 304,000 4,000 1.32%
0279 一般事務費 218,000 226,000 -8,000 -3.54%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37,000 334,000 3,000 0.9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2,000 156,000 -4,000 -2.56%
0299 特別費 476,000 476,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66,000 72,000 -6,000 -8.33%
0475 獎勵及慰問 66,000 72,000 -6,000 -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