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2,24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336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0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57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3千元。
3.資訊服務費680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0千元,包括:
(1)辦理研究發展項目報告編校等經費182千
  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8千元。
5.物品1,220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114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36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等耗材
  費278千元。
(4)辦理書記官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281
  千元。
(5)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經費350
  千元。
(6)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7)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105千元。
6.一般事務費818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76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322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60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60千元。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844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779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65千
  元。
8.國內旅費11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7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3)分區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7千元
  。
9.短程車資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5,336,000
0200 業務費 5,336,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0203 通訊費 20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68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00
0271 物品 1,22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818,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44,000
0291 國內旅費 117,000
0295 短程車資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