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0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5,01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及  商業事件審理法相關子法等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  推動民事及勞動調解業務,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並督促所屬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辦  理民事審判行政) 2.推動防範刑事被告或受刑人逃匿機制、犯罪被害人訴訟  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研  議訂定刑事案件量刑基本法;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完備  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制)少年及家事相關法案、法規,辦理少年  及家事事件相關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訂定,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  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  ,並紓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  實務經驗。 2.建置科技監控設備,以兼顧國家刑罰權之實現與人權保  障;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  介修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  保障,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可預測性及透明  性,並有助於解決目前量刑面臨之問題,俾建構完善而  妥適之量刑法制;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  力,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  紛止爭的功能。 3.研修健全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  訴訟制度,充實法官專業素養,落實「專業法官、專業  審理制度」,強化專家參與,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訴  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專業化,增進法官專業知能及  充實少年保護官、少年調查官、家事調查官及司法事務  官之職能,以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維護當事  人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4 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5,2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視導所屬法院旅費及行政業務經費117千元
 。(國內旅費)
2.推動家事事件法相關制度經費466千元。(出
 席費280千元、一般事務費54千元、國內旅
 費132千元)
3.推動少年事件法制相關經費1,050千元。(出
 席費265千元、委託研究529千元、一般事務
 費108千元、國內旅費148千元)
4.辦理少年及家事志工訓練及表揚經費414千
 元。(講座鐘點費125千元、一般事務費271
 千元、國內旅費18千元)
5.舉辦少年及家事業務相關會議等經費455千
 元。(出席費40千元、講座鐘點費288千元、
 一般事務費97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
6.辦理家事調解委員表揚經費25千元。(一般
 事務費)
7.辦理家事法庭相關人員培訓等經費325千元
 。(一般事務費)
8.捐助協助法院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機構經費1,
 186千元。(對團體捐助)
9.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民間團體經費
 31,180千元。(對團體捐助)
35,218,000 26,081,000 9,137,000 35.03%
2000 業務費 2,852,000 2,865,000 -13,000 -0.4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8,000 923,000 75,000 8.13%
2039 委辦費 529,000 551,000 -22,000 -3.99%
2054 一般事務費 880,000 987,000 -107,000 -10.84%
2072 國內旅費 445,000 404,000 41,000 10.15%
4000 獎補助費 32,366,000 23,216,000 9,150,000 39.41%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2,366,000 23,216,000 9,150,000 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