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4,15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兩岸法制、內政、衛福及勞工等法政事務交流政策規 劃及大陸事務法規、協議相關法制之研擬、規劃、審議、 研究等事項。
預期成果
因應兩岸關係發展與人員往來趨勢,檢視調整兩岸交流與 管理政策,妥善處理相關衍生問題;賡續蒐整社會各界意 見,規劃處理並推動兩岸法政事務;加強大陸法政情勢之 蒐研及促進兩岸法制研究與交流發展,作為政策規劃參考 ,以強化政策說明與溝通,提供民眾兩岸政策法規相關資 訊,建構優質有序兩岸交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商推動 為完善相關交流政策,研議兩岸法政事務協商
溝通議題之整備與規劃,賡續推動兩岸法政類
協議之執行與處理,擴大與各界之溝通及廣泛
蒐集意見,爭取民意支持與瞭解,編列:
1.為因應兩岸交流需求,針對兩岸法政事務,
 包括兩岸人員往來制度、兩岸法規之研究檢
 討及中國大陸法律制度變革等,與相關機關
 就協議落實執行的問題,配合業務推動,委
 託學者專家研究及蒐集相關資訊,作為研析
 規劃交流政策及研擬協商方案、策略之參考
 ,俾利增進兩岸良性發展。編列研析、民調
 、資料整理、撰稿、編輯、審查、印刷、委
 辦費及其他相關經費3,775千元。
2.為推動兩岸協議及相關政策之執行、檢討與
 溝通說明,使各界瞭解兩岸交流最新情勢,
 及兩岸人民往來制度與法規之調整,並落實
 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編列資訊
 整理、手冊、摺頁及相關刊物編印、演講、
 出席、主持、交通、場地、餐點、製作影片
 、影片時段費與刊播費等相關文宣及政策溝
 通、說明經費938千元。
3.為因應解決兩岸交流衍生事務,賡續會同協
 議主管機關辦理兩岸協商溝通工作,並進行
 協商整備及處理協商過程相關事務,編列場
 租、郵電及其他相關行政支出等經費438千
 元。
4.落實兩岸法政類協議之執行,並就相關議題
 進行聯繫協處,及參加辦理兩岸協商或相關
 溝通會議、交流活動,編列派員赴中國大陸
 旅費468千元。
5,619,000 7,917,000 -2,298,000 -29.03%
0200 業務費 5,619,000 7,917,000 -2,298,000 -29.03%
0203 通訊費 50,000 100,000 -50,000 -5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0 100,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3,600,000 3,675,000 -75,000 -2.04%
0271 物品 40,000 100,000 -60,000 -6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211,000 2,552,000 -1,341,000 -52.55%
0291 國內旅費 50,000 50,000 0 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468,000 1,340,000 -872,000 -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