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887,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4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7,086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450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170千元。
4.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80千元及座談會、說明會
 等租用場地設備1,215千元,合共1,295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30千元,車輛
 檢驗規費1千元,合共31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34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56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87千元,報章雜誌、文具紙張及
 辦公用消耗品71千元,非消耗品32千元,合共
 190千元。
9.辦公室清潔服務費100千元,保全系統服務費8
 0千元,辦理各項與民眾溝通活動、重大政策
 說明會、協調會、座談會與業務活動經費及公
 務印刷費等1,274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服務
 費(3人)2,113千元,合共3,567千元。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64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75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3千
  元,合共78千元。
12.辦公室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15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89千元。
14.公務運輸裝卸費10千元。 
15.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427千元。
7,086,000 5,899,000 1,187,000 20.12%
2000 業務費 6,659,000 5,689,000 970,000 17.05%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450,000 4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70,000 17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95,000 715,000 580,000 81.12%
2024 稅捐及規費 31,000 37,000 -6,000 -16.22%
2027 保險費 34,000 25,000 9,000 36.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000 56,000 0 0.00%
2051 物品 190,000 205,000 -15,000 -7.32%
2054 一般事務費 3,567,000 3,128,000 439,000 14.0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4,000 67,000 -3,000 -4.4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8,000 105,000 -27,000 -25.7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5,000 121,000 -6,000 -4.96%
2072 國內旅費 589,000 590,000 -1,000 -0.17%
2081 運費 10,000 1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27,000 210,000 217,000 103.33%
3035 雜項設備費 427,000 210,000 217,000 1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