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887,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10,538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943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526千元。
4.影印機租金75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24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52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125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70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用消耗
 品257千元,報章雜誌費42千元,非消耗品237
 千元,合共606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245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2,502
 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服務費(4人)2,680千元
 ,辦理重大政策說明會及各項協調會等經費1,
 043千元,合共6,470千元。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261千元及機關宿舍養護
  費10千元,合共271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60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6千
  元,合共66千元。
12.設施儀器養護費104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1,096千元。
14.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170千元。
10,538,000 8,353,000 2,185,000 26.16%
2000 業務費 10,368,000 8,176,000 2,192,000 26.81%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943,000 680,000 263,000 38.68%
2009 通訊費 526,000 526,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5,000 75,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4,000 24,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52,000 5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5,000 125,000 0 0.00%
2051 物品 606,000 606,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470,000 4,918,000 1,552,000 31.5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71,000 285,000 -14,000 -4.9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6,000 65,000 1,000 1.5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4,000 114,000 -10,000 -8.77%
2072 國內旅費 1,096,000 696,000 400,000 57.47%
3000 設備及投資 170,000 177,000 -7,000 -3.95%
3035 雜項設備費 170,000 177,000 -7,000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