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1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364,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6,142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分攤經費554千元。
3.公務電話費、郵資等448千元。
4.辦公室影印機租金55千元、電話交換機等租
 金95千元及租用非全時公務車租金50千元,
 合共200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2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24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50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41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用消
 耗品293千元,非消耗品48千元,合共382千
 元。
9.辦公室清潔費81千元,公務印刷費、公共管
 理費及保全服務費等500千元,事務性行政
 勞務服務費(4人)2,800千元,辦理政府各項
 重大政策說明會、各項協調會、座談會與各
 項業務活動經費等374千元,合共3,755千元
 。
10.公務車輛養護費48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3
  千元,合共51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71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費85千元。
6,142,000 6,352,000 -210,000 -3.31%
2000 業務費 6,057,000 6,262,000 -205,000 -3.27%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554,000 554,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48,000 448,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0 20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2,000 12,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4,000 2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 50,000 0 0.00%
2051 物品 382,000 385,000 -3,000 -0.78%
2054 一般事務費 3,755,000 3,953,000 -198,000 -5.0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1,000 51,000 0 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1,000 75,000 -4,000 -5.33%
2072 國內旅費 500,000 50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85,000 90,000 -5,000 -5.56%
3035 雜項設備費 85,000 90,000 -5,000 -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