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395,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行政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4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6,091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廳水電費450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170千元。
4.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100千元及座談會、說
 明會等租用設備735千元,合共835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35千元,車
 輛檢驗規費2千元,合共37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25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56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100千元,報章雜誌、文具紙
 張及辦公用消耗品83千元,非消耗品32千元
 ,合共215千元。
9.辦公室清潔服務費100千元,保全系統服務
 費80千元,辦理各項與民眾溝通活動、重大
 政策說明會、協調會、座談會與業務活動經
 費及公務印刷費等1,177千元,事務性行政
 勞務服務(3人)1,929千元,合共3,286千元
 。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71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97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3
  千元,合共100千元。
12.辦公室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3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609千元。
14.公務運輸裝卸費10千元。
15.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94千元。
6,091,000 6,303,000 -212,000 -3.36%
2000 業務費 5,997,000 6,253,000 -256,000 -4.09%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450,000 500,000 -50,000 -10.00%
2009 通訊費 170,000 17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35,000 835,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7,000 17,000 20,000 117.65%
2027 保險費 25,000 25,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000 56,000 0 0.00%
2051 物品 215,000 168,000 47,000 27.98%
2054 一般事務費 3,286,000 3,594,000 -308,000 -8.5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1,000 75,000 -4,000 -5.3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000 54,000 46,000 85.1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3,000 130,000 -7,000 -5.38%
2072 國內旅費 609,000 609,000 0 0.00%
2081 運費 10,000 1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000 50,000 44,000 88.00%
3035 雜項設備費 94,000 50,000 44,000 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