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395,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行政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6,352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廳水電分攤經費554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448千元。
4.辦公室影印機55千元、電話交換機租金95千
 元及租用非全時公務車租金50千元,合共20
 0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2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24千元。
7.學者專家出席費、審查費及教育訓練鐘點費
 等50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40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用消
 耗品295千元,非消耗品50千元,合共385千
 元。
9.辦公室清潔費81千元,公務印刷費、公共管
 理費及保全服務費等500千元,事務性行政
 勞務服務費(4人)2,800千元,辦理政府各項
 重大政策說明會、協調會、座談會與業務活
 動經費等572千元,合共3,953千元。
10.車輛養護費48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3千元
  ,合共51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75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90千元。
6,352,000 6,590,000 -238,000 -3.61%
2000 業務費 6,262,000 6,494,000 -232,000 -3.57%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554,000 554,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48,000 448,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0 20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2,000 12,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4,000 2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 50,000 0 0.00%
2051 物品 385,000 38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953,000 4,178,000 -225,000 -5.3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1,000 54,000 -3,000 -5.5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5,000 79,000 -4,000 -5.06%
2072 國內旅費 500,000 50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0,000 96,000 -6,000 -6.25%
3035 雜項設備費 90,000 96,000 -6,000 -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