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7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17,480,000 元(
計畫內容
1.藥粧管理工作宣導。 2.藥粧企劃及安全風險管理。 3.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計畫。 4.強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效能。 5.藥物檢驗及基礎資訊管理。 6.毒品防制。 7.藥健康-精進藥物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第3期計畫。 8.拓展多元藥事服務。 9.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10.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  
預期成果
1.提高施政績效,改善及提升服務品質,增進民眾對藥物  政策之瞭解,並加強人員國際合作法制觀念,積極參與  國際性研討會,邀請國外相關專家學者來臺指導,與國  際接軌並增進機關行政效能。 2.健全藥品管理法規,加強藥品審查流程效率與品質管控  ,以達國際法規協和與合作,強化上市後之流通與品質  監控;強化管制藥品法規及藥物濫用防制衛教,提升相  關人員對管制藥品法規及藥物濫用危害之認知。 3.健全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法規,以達國際法規協和與  合作,強化上市後安全監控及評估,並辦理醫療器材技  術審查,以確保產品安全有效性;辦理市售藥物化粧品  衛生稽查及追蹤業務。 4.辦理藥物、化粧品及濫用藥物檢驗等案件。 5.持續支援藥粧業務資訊系統發展進程,提升本署資訊系  統整合服務綜效。 6.強化推動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建  置與國際同步之法規環境、辦理產品品質監控、強化管  制藥品管理、推動藥事照護服務,以提升國人用藥可近  性及安全。 7.辦理原料藥邊境查驗與強化新興毒品檢驗量能等策略,  以防堵新興毒品濫用情形。 8.建立新南向國家官方交流互動之管道及多邊關係,推動  與進行醫藥衛生相關合作。 9.建立抗生素抗藥性管理機制及相關檢驗方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6 藥健康-精進藥物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第3期計畫 「藥健康-精進藥物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第
3期計畫」奉行政院113年7月5日院臺衛字第1131
015957號函核定,總經費1,651,340千元,執行
期間為114至117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28,7
71千元,本科目編列227,771千元,其內容如下

1.加強藥物違規廣告監控等計畫,計列18,556千
 元。(企科組)
 (1)辦理藥物違規廣告監控等業務,計列3,015
   千元(通訊費8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千元、物品965千元、一般事務費600千
   元、國內旅費150千元)。
 (2)辦理藥物化粧品廣告監控及統計分析計畫
   ,計列1,861千元(委辦費)。
 (3)補助地方衛生局辦理加強監控違規廣告計
   畫,計列13,68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
   助3,42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0,260
   千元)。
2.辦理精進藥品全生命週期管理計畫,計列15,6
 07千元。(藥品組)
 (1)辦理精進藥品全生命週期管理業務及相關
   會議所需行政費用,計列320千元(含資本
   門221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0千元、
   國內旅費9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21千
   元)。
 (2)辦理應用多元媒體管道營造正確用藥環境
   、智慧藥事服務及用藥安全教育、建構全
   國藥事照護體系等計畫,計列15,287千元
   (委辦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3,400千
   元)。
3.辦理管制藥品管理及藥物濫用防制等業務,計
 列20,110千元。(管藥組)
 (1)辦理管制藥品管理及藥物濫用防制計畫等
   所需行政費用,計列4,225千元(水電費4
   千元、通訊費1千元、資訊服務費172千元
   、兼職費1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3千
   元、物品4千元、一般事務費3,690千元、
   國內旅費144千元、短程車資2千元)(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1,200千元)。
 (2)辦理管制藥品管理規範講習會、研析處方
   使用之鎮靜安眠類管制藥品、藥物濫用流
   行病學資料與國際間之差異性比較、正確
   使用管制藥品衛教宣導社區推廣、建置正
   確使用鎮靜安眠藥網路遊戲教材等計畫,
   計列13,675千元(委辦費)(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200千元)。
 (3)補(捐)助機構、團體、學校等辦理社區
   民眾之藥物濫用危害防制衛教、教材、教
   具設計製作等,計列1,650千元(對特種基
   金之補助1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45
   0千元、對私校之獎助100千元)。
 (4)提升管制藥品濫用通報量能之通報獎勵金
   ,依據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規定
   辦理,計列560千元(獎勵金)。
4.建構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體系,
 保障國人使用醫療器材及化粧品之安全,計列
 57,989千元。(醫粧組) 
 (1)辦理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業務所需行政
   費用,計列7,804千元(通訊費412千元、
   資訊服務費94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
   450千元、物品1,522千元、一般事務費1,2
   95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150千元
   、國內旅費30千元)。
 (2)辦理優化醫療器材上市後監控與安全評估
   管理、提升醫療器材諮詢輔導服務及臨床
   試驗審查效率、化粧品登錄研析與輔導等
   計畫,計列42,650千元(委辦費)。
 (3)參加中國醫療器械法規政策國際研討會,
   計列35千元(大陸地區旅費)。
 (4)辦理醫療器材與化粧品管理系統及平臺等
   擴充,計列7,500千元 (資本門)(資訊
   軟硬體設備費)。
5.提升新興藥品、不法藥物及化粧品檢驗量能等
 業務,計列53,034千元。(研檢組) 
 (1)辦理新興藥品及不法藥物檢驗等業務所需
   行政費用,計列45,511千元(教育訓練費7
   50千元、水電費3,404千元、通訊費540千
   元、資訊服務費3,0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300千元、稅捐及規費156千元、保險費14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8千元、物品28
   ,557千元、一般事務費4,000千元、房屋建
   築養護費312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600千元、國內旅費300千元、運費100千
   元、短程車資20千元)。
 (2)辦理優化藥品檢驗技術與品質規範、化粧
   品產品衛生標準相符性監測等計畫,計列3
   ,300千元(委辦費)。
 (3)參加歐盟化粧品及消費者健康委員會與歐
   盟官方化粧品品質監控實驗室組織聯席會
   議,計列98千元;參加歐洲總體官方藥品
   管制實驗室(OMCL)暨歐盟生物藥品官方
   批次放行(OCABR)網絡年會,計列125千
   元,合共223千元(國外旅費)。
 (4)購置藥品、化粧品成分分析設備及其他相
   關設備等,計列4,000千元(資本門)(機
   械設備費3,5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
   0千元、雜項設備費400千元)。
6.辦理藥品、化粧品稽查人員教育訓練計畫,計
 列555千元(委辦費)。(區管中心) 
7.辦理精進藥物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之應用
 資訊管理業務,計列9,652千元(通訊費3,000
 千元、資訊服務費6,652千元)。(資訊室)
8.辦理化粧品GMP管理、醫療器材製造廠檢查、
 藥商GMP/GDP管理品質及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
 構制度精進及血液機構品質管理等業務,計列
 52,268千元。(監管組) 
 (1)辦理化粧品製造廠管理、醫療器材製造廠
   查核及藥品製造廠管理等業務所需行政費
   用,計列16,098千元(含資本門10,000千
   元)(教育訓練費5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
   ,4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00千元、物
   品1,358千元、一般事務費390千元、國內
   旅費2,2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00
   千元)。
 (2)辦理國內醫療器材製造廠主題式檢查、提
   升輸入醫療器材符合檢查制度、濫用藥物
   尿液檢驗機構制度精進、藥品GMP專業人員
   專才培訓、藥商GDP運銷品質提升、提升血
   液機構品質管理、化粧品製造品質管理提
   升、跨界監督化粧品GMP核心能力、精進無
   菌製劑製造品質達國際標準之研究等計畫
   ,計列36,170千元(委辦費)。
227,771,000
2000 業務費 190,16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800,000
2006 水電費 3,408,000
2009 通訊費 4,753,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769,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7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56,000
2027 保險費 14,000
2030 兼職費 1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391,000
2039 委辦費 113,498,000
2051 物品 32,40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97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2,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750,000
2072 國內旅費 2,833,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35,000
2078 國外旅費 223,000
2081 運費 100,000
2084 短程車資 22,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1,721,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5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821,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4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5,89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42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0,26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50,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5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