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64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24,90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醫療補助部分負擔 本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
照護實施方案」及「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
防護勤務致傷病人員醫療補助要點」辦理警察同
仁醫療照顧作業,所需人事費14,225千元,業務
費165千元,獎補助費72,360千元,合共86,750
千元,包括:
1.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所需經費82,028千元:
 (1)全國現職警察人員35,307千元(中央現職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9,523千元、地方現
   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5,784千
   元)。
 (2)全國退休警察人員46,284千元(中央退休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11,808千元
   、地方退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3
   4,476千元)。
 (3)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所需其他補助
   及捐助272千元。
 (4)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醫療
   服務所需費用165千元。
2.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勤務致傷病人
 員醫療補助所需經費4,722千元:中央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4,702千元、地方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0千元。
86,750,000
1000 人事費 14,225,000
1035 其他給與 14,225,000
2000 業務費 16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5,000
4000 獎補助費 72,36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72,3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