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64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24,90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係推行本署各業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業務
,所需業務費64,325千元,獎補助費426千元,
合共64,751千元,包括:
1.檔案管理專業研習費用12千元。
2.辦公用水、電、瓦斯等費用31,085千元。
3.辦公用電話通訊等費用2,040千元。
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公文等郵資費720千元。
5.編印警政工作年報所需撰擬、審查、校對及編
 輯等作業經費197千元。
6.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事務器具購置費924千元。
7.辦公用影印機及傳真機等各項用品耗材購置費
 3,846千元。
8.本署辦公室清潔外包費5,658千元。
9.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及各項雜支
 等經費6,090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2,007
 千元及健康檢查費1,162千元,共計9,259千元
 。
10.為營造本署同仁健康工作環境,租賃自動體
  外心臟除顫器27千元。
11.辦理專案會報、會議及各項專業訓練、講習
  等經費1,094千元。
12.檔案資料搬運及銷毀逾保存年限檔案、檔案
  庫定期薰蒸消毒費163千元。
13.統計應用軟體開發、修改及資料登錄等經費4
  20千元。
14.編印警政統計月、年報及相關報告等經費178
  千元。
15.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6,106千元。
16.辦理統計訓練及講習等經費14千元。
17.辦理警職人員健康監測統計分析資料使用費7
  6千元。
18.辦公器具養護費143千元。
19.中央空調系統及各項設施等保養、維修費1,6
  05千元。
20.督考、巡視各警察機關勤(業)務等經常公
  務差旅費530千元。
21.首長特別費228千元。
2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426千元。
64,751,000
2000 業務費 64,325,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2,000
2006 水電費 31,085,000
2009 通訊費 2,76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2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8,000
2051 物品 4,77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56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3,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05,000
2072 國內旅費 530,000
2081 運費 87,000
2093 特別費 228,000
4000 獎補助費 426,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