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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2,91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及刑案等各項經常性工作業 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21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8,18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37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2,506千元。
 (3)通訊費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費
   等。
 (4)資訊服務費44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29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123千元,係車輛等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千元,係聘請講師演講
   或授課之鐘點費用等。
 (8)物品61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6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67
     千元。
   <3>車輛油料費130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大型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
     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7.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57千元。
 (9)一般事務費1,933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61千元,係按員工87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13千元。
   <3>法警制服費60千元。
   <4>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22千元。
   <5>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834千元。
   <6>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13千元:係按檢察
     官23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10
     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8千元。
   <8>一般行政事務費212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705千元,包括:
   <1>辦公房舍、宿舍等維護費397千元。
   <2>院署辦公大樓頂樓管路防水除銹工程等
     經費126千元。
   <3>院署職務宿舍坡道整修工程等經費182千
     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75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93千元,係按機車10輛、公
     務汽車未滿2年者1輛、滿2年未滿4年者2
     輛、滿4年未滿6年者2輛、滿6年以上者1
     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82千元,係按職員78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61千元。
 (13)國內旅費85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特別費16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4,0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8,219,000
2000 業務費 8,189,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37,000
2006 水電費 2,506,000
2009 通訊費 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4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9,000
2027 保險費 123,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00
2051 物品 61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33,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05,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75,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61,000
2072 國內旅費 85,000
2093 特別費 168,000
4000 獎補助費 3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