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行政執行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8頁
預算機關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0,29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之執行等業務。  
預期成果
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及人民權利之維護。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55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541千元,包括:
 (1)水電費2,445千元。
 (2)通訊費148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3)資訊服務費452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588千元,係事務機器等租金
   。
 (5)稅捐及規費23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56千元,係車輛及志工等之保險費
   。
 (7)約用人員酬金656千元,係遴用約用人員辦
   理文書行政等經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千元,係講座鐘點費
   等。
 (9)物品585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6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12
     千元。
   <3>車輛油料費148千元,係按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65千元。
 (10)一般事務費4,06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31千元,係按員工49人及約
     用人員28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8千元,係按職員
     等4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5千元。
   <4>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250千元。
   <5>辦理志工業務經費220千元。
   <6>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3,338千元
     。
 (11)房屋建築養護費35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10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61千元,係按機車1輛,公務
     汽車未滿2年者1輛,滿2年未滿4年者2輛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49千元,係按職員45人
     及駐警2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2千元。
 (14)國內旅費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5)運費1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6)特別費16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4,0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9,553,000
2000 業務費 9,541,000
2006 水電費 2,445,000
2009 通訊費 148,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52,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88,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3,000
2027 保險費 56,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5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
2051 物品 58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62,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5,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2,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0
2081 運費 1,000
2093 特別費 168,000
4000 獎補助費 1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