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7,18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配合協助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94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27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30千元。
 (2)通訊費20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4千元。
   <2>郵資費47千元。
 (3)資訊服務費1,618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9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28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0千元。
 (7)物品58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2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401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66千元。
 (8)一般事務費3,445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52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5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2千元。
   <4>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404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543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6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209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1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4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0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446千元,係辦公廳室及
   機關宿舍整修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38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502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9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12)短程車資3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666千元,包括:
 (1)印表機等機械設備120千元。
 (2)購置鐵櫃、檔案櫃等雜項設備費546千元。
9,944,000
2000 業務費 9,27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201,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618,000
2027 保險費 2,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9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8,000
2051 物品 58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44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46,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8,000
2072 國內旅費 502,000
2084 短程車資 3,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666,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12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