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3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事件審判及少年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審判及家事調解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案件審理及民事執行業務時效,維護與
確保民眾權益。
2.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3.審理家事糾紛。
4.加強推廣公證、認證業務,疏減訟源,提存事件依照提
存法規妥速辦理,以資便民。
5.預計完成民事事件業務3,015件,刑事案件業務1,974件
,民事強制執行業務6,858件,家事事件業務467件,少
年事件業務162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144
人;公證事件438件,提存事件86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6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保險費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7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7 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40千元。 3.物品9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9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4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千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3千元。 (7)尿液檢驗耗材5千元。 (8)法律圖書購置費12千元。 4.一般事務費2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1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9千元。 5.國內旅費87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4 3千元。 (2)採驗業務訓練旅費20千元。 (3)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交 通及住宿費20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4千元。 6.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216千 元,均為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86,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86,000 | ||||
| 2027 | 保險費 | 5,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83,000 | ||||
| 2051 | 物品 | 91,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