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3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事件審判及少年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審判及家事調解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案件審理及民事執行業務時效,維護與  確保民眾權益。 2.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3.審理家事糾紛。 4.加強推廣公證、認證業務,疏減訟源,提存事件依照提  存法規妥速辦理,以資便民。 5.預計完成民事事件業務3,015件,刑事案件業務1,974件  ,民事強制執行業務6,858件,家事事件業務467件,少  年事件業務162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144  人;公證事件438件,提存事件86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6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保險費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7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7
   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40千元。
3.物品9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9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4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千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3千元。
 (7)尿液檢驗耗材5千元。
 (8)法律圖書購置費12千元。
4.一般事務費2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1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9千元。
5.國內旅費87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4
   3千元。
 (2)採驗業務訓練旅費20千元。
 (3)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交
   通及住宿費20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4千元。
6.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216千
 元,均為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6,000
2000 業務費 486,000
2027 保險費 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3,000
2051 物品 9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000
2072 國內旅費 8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