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80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家事事件審理、調查等有關之業務。
5.辦理與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有關之業務。
6.辦理與公證業務及提存等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
4.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儘量施予高度輔
導。
5.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6.要求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切實依據法令,加
強審核公證事件。
7.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
8.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7,000件。
9.預計本年度辦理刑事案件業務11,000件。
10.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8,000件。
11.預計本年度辦理家事事件業務3,500件,家事事件調查
業務60件。
12.預計本年度辦理少年事件業務1,600件,少年事件調查
及保護、輔導業務1,000人。
13.預計本年度辦理公證事件業務1,500件,提存事件業務
1,2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12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700千元,包括: (1)通訊費1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千元。 <2>郵資費11千元。 (2)保險費33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5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50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40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384千元 。 <4>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250千元。 <5>少年事件鑑定費30千元。 (4)物品44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8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81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9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68千 元。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8千元 。 <6>尿液檢驗耗材46千元。 <7>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8>法律圖書購置費19千元。 <9>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0千元。 (5)一般事務費162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34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8千元。 (6)給養費821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26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67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99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1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44千 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3,2 07千元,包括通訊費7千元、物品45千元及 一般事務費3,155千元。 2.設備及投資425千元,包括: (1)電話主機等機械設備400千元。 (2)筆記型電腦等資訊設備25千元。 |
6,12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5,70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4,000 | ||||
| 2027 | 保險費 | 33,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54,000 | ||||
| 2051 | 物品 | 49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317,000 | ||||
| 2057 | 給養費 | 821,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61,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425,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400,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