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16,95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1,84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6,58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30千元。
 (2)通訊費5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0千元。
   <2>郵資費16千元。
 (3)資訊服務費2,647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54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9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78千元。
 (7)物品2,68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1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93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34千元。
 (8)一般事務費12,95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440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424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63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875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2,284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856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787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714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73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87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87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9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2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5,157千元,係本院4樓簡
   報室室內及法官職務宿舍屋頂防水等整修
   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82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504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8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2千元。
2.設備及投資5,263千元,係購置空調冰水主機
 、行李檢查儀等雜項設備費。
31,849,000
2000 業務費 26,586,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56,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647,000
2027 保險費 4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4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3,000
2051 物品 2,68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95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157,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82,000
2072 國內旅費 504,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263,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2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