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41,13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執行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人員維持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52,515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935,367千元,係職員699人 、法警114人及支援人員調動補實等之人事費 。(含優遇庭長2人、優遇法官3人之待遇9,802 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133,252千元,係聘用人員179 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18,672千元,係技工2人、駕 駛18人、工友21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241,602千元(含優遇庭長2人、優遇法官3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1,225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15,203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26,399千元。 5.其他給與14,217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4,117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129,594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76,279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53,315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83,144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71,781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8,837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2,526千元。 8.保險96,667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64,407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9,67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2,590千元。 |
1,652,515,000 | |||
| 1000 | 人事費 | 1,652,515,000 | ||||
| 1015 |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935,367,000 | ||||
| 1020 | 約聘僱人員待遇 | 133,252,000 | ||||
| 1025 |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8,672,000 | ||||
| 1030 | 獎金 | 241,602,000 | ||||
| 1035 | 其他給與 | 14,217,000 | ||||
| 1040 | 加班費 | 129,594,000 | ||||
| 1050 | 退休離職儲金 | 83,144,000 | ||||
| 1055 | 保險 | 96,66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