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5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433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消防局
承辦單位
災害管理科
預算金額
6,957,000 元(
計畫內容
 災害防救體系策劃與推動。
預期成果
 精進災害防救制度。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4 災管業務 縣款4,286,000元,收支併列2,671,000元 6,957,000
2000 業務費 縣款1,369,000元,收支併列2,671,000元 4,04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91,000
人員赴台參加訓練等費用。 14×1 人×次 6,500 91,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80,000
縣鄉鎮應變中心防災視訊系統維護費。 1 80,000 80,000
2027 保險費 105,000
救災無人機強制險。 7 15,000 10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00
防災協作中心運作講師助教鐘點費。 24 1,000 24,000
2039 委辦費 2,968,000
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2,968千元(補助款 1 2,968,000 2,968,000
2,671千元,縣配合款297千
元),依內政部114年9月17日
內授消字第1141604608號辦
理,115年度補助「強韌臺灣
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
畫(112-116年)」推動大規
模災害政策、救災據點整備、
公部門持續運作、區域聯防、
民間與企業協作暨防災士培訓
等。
0
2051 物品 89,800
01.災害應變中心辦公物品。 1 84,000 84,000
02.防災協作中心運作會議訓練演習所需文具。 1 5,800 5,8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2,200
1.防災協作中心運作教育訓練、演練相關經費。 1 35,200 35,200
2.辦理年度災害防救相關業務經費。 1 317,000 317,000
3.空拍機開口契約。 1 50,000 50,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280,000
赴大陸考察商談兩岸人道救援機制等旅費。 8×4 人×次 8,750 280,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2,917,000元 2,917,000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2,897,000
補助派駐本縣五鄉鎮公所擔任災防救業務窗口約用人員薪
資、年終獎金、勞健保費、勞
退基金及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0
條規定編列約用人員福利措施
等。
 
5×1 人×年 579,400 2,897,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00
本縣依內政部113年12月16日內授消字第1131606257號函辦
理,補助「金門縣防災士協
會」2萬元,藉以提升民間自
主防災能力。該協會之運作,
除可協助公部門推動各項防救
災工作外,亦能於災害發生時
支援救災行動,並協助辦理災
1 20,000 20,000
後重建事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