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1.中華民國115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一冊)第669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政府
承辦單位
綜合發展處-綜合計畫科
預算金額
8,12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施政計畫及訓練,落實各項計畫執行,彙編施政計畫,戮力發展建設金門;推動縣政顧問業務,充分溝通協調解決重大困難問題,促進縣政發展,提高行政效率;辦理拜會中央部會及離島合 作之整合平台;辦理中央部會蒞金視察督導縣政綜合事務。
預期成果
 加速縣政建設,促進綜合發展,強化業務聯繫,適時檢討計畫,提昇施政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6 綜計業務 縣款7,223,000元,收支併列900,000元 8,123,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117,000元 117,000
1040 加班費 117,000
辦理各項業務、綜合業務暨中央單位來金業務視察資料彙編
蒐集等相關人員加班費。
585 200 117,000
2000 業務費 縣款7,106,000元,收支併列900,000元 8,006,000
2009 通訊費 20,000
寄發業務相關資料所需郵資及電話傳真機等月租通訊費。 12 1,666 2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141,180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年度薪資 5×12 人×月 38,949 2,336,964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勞保費 5×12 人×月 3,550 213,000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健保費 5×12 人×月 1,950 117,000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提撥退休金 5×12 人×月 2,420 145,200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年終工作獎金 5×1.5 人×月 38,949 292,121
僱用專案約用人員2名、約用人員3名等5名之不休假加班費 1 36,895 36,895
2039 委辦費 1,000,000
(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13年5月3日發國字第1130007977號函)
金門縣第七期(116-119年)離島
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規劃(113-
115),總預算4,000千元(收支
併列3,600千元、縣配合款400
千元),113年編列1,000千元
(收支併列900千元、縣配合款
100千元),114年編列2,000千
元(收支併列1,800千元、縣配
合款200千元),115年編列
1,000千元(收支併列900千元、
縣配合款100千元)。
1 1,000,000 1,000,000
2051 物品 150,000
辦理計畫審查、講習、會議、說明會場地佈置、碳粉、紙張
及文具雜支等費用。
15 10,000 1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194,820
辦理地區首長聯繫會報、監察委員地巡、拜會中央政府、立
法委員、城市合作交流及施政
計畫編撰等業務。
10 84,400 844,000
辦理縣政顧問諮詢及請益座談。 3 383,333 1,150,000
1.辦理施政成果影片拍製及宣導事項。
2.縣府line官方帳號傳輸費
用。
1 1,200,000 1,200,000
補至千元 1 820 82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0
強化與中央部會及立法委員之聯繫,爭取中央經費補助相關 8×7.69231 人×次 6,500 400,000
人員差旅費。 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00,000
赴大陸地區進行交流事項與項目先期幕僚作業、出席集會、
交流會議等往返交通費、生活
費及差旅各項大陸地區旅費。
10×1 次×人 10,000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