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02510141639597511211第360頁
預算機關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建設處
預算金額
523,15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水利行政及防洪勘測、河川公地清查管理、區域排水工程、水資源保育與回饋、一般排水工程、堤防新建工程等業務。 2.縣負擔266,802千元、縣配合款8,248千元、特別統籌分配稅款207,606千元、一般性專項補助25,000 千元、計畫型補助款10,503千元、收支併列5,000千元。
預期成果
 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3 水資源保育與回饋 收支併列100,000元(中央補助100,000元) 100,000
2000 業務費 收支併列100,000元(中央補助100,000元) 10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8,000
辦理水資源保育與回饋相關業務(由現有約用人員兼辦),約
用人員1人(薪點280)薪資、保
險費、勞工退休金等。(建水
28)(中央補助)
1 48,000 48,000
2051 物品 22,000
文具紙張、電腦耗材及報章雜誌等。(建水28)(中央補助) 1 22,000 2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0,000
水資源保育與回饋計畫宣導費。(建水28)(中央補助) 1 30,000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