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2040內湖區公所第42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承辦單位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調解委員會
預算金額
157,430,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有關區務行政,公用財產管理與維護及辦理本所之研究考核發展工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電子資料處理及為民服務工作。2.依照主計法規辦理預算編製、分配之歲計業務,督導預算執行、經 費收支、帳務處理之會計決算業務,並兼辦各項統計業務。3.依照人事法令辦理員工各項福利措施, 嚴密考核獎懲及本所有關人事管理等業務。4.辦理端正政風、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工作。5. 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辦理民事及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調解、排解民間糾紛及法律諮詢服務等業務。6. 辦理行政中心停車場及大禮堂管理維護。
預期成果
 1.區務行政依照工作計畫依限完成,加強行政革新,提高行政效率。2.縮短文書處理時限,簡化作業流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3.切實做到預算事前控制、事後審核,提昇預算執行效能。4.強化組織功 能,促進人力資源之有效運用管理,提升員工素質,樹立服務正確觀念。5.澄清吏治、革新政風、養 成員工知法、守法、潔身自愛情操,防止公務機密外洩,維護機關人員、設施之安全。6.有效調解民 間糾紛,減少訟源,促進社會和諧。7.有效執行區政電腦化,簡化程序,增加效率。8.開放洽公便民 停車位,加強為民服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人員維持費 較上年度預算數126,594,000元,增加11,559,000元。 138,153,000
1000 人事費 138,153,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6,872,404
職員129人薪津(詳人事費分析表)。 1 86,872,404 86,872,40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710,360
職工10人工資(詳人事費分析表)。 1 4,710,360 4,710,360
1030 獎金 20,142,021
依考績法規定核發之獎金。 1 8,602,567 8,602,567
依規定核發之年終工作獎金。 1 11,389,454 11,389,454
工程人員留任獎金。(新增) 1 150,000 150,000
1035 其他給與 3,385,144
休假補助費。 1 2,038,240 2,038,240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83×12 人、月 630 627,480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5×12 人、月 1,008 60,480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12×12 人、月 1,176 169,344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34×12 人、月 1,200 489,600
1040 加班費 4,448,987
本所員工辦理各項業務超時加班費。 1 961,827 961,827
未休假加班費。 1 3,487,160 3,487,16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952,332
提撥退撫基金。 1 9,468,912 9,468,912
駐衛警察超額年金。(新增) 1 200,820 200,820
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1 282,600 282,600
1055 保險 8,641,752
職員及職工健保費。 1 5,289,408 5,289,408
職員公保費。 1 2,931,264 2,931,264
職工勞保費。 1 421,080 42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