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300,730,000 元()
計畫內容
1.中度、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  費補助。 2.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3.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4.65歲以上離島地區居民健保費補助。  
預期成果
協助中度、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70歲以上中低收入 老人、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65歲以上離島地區居民參 加健康保險,以增進其福利及經濟安全,促進社會安定。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1 中度、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依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定
,中央應編列預算全額補助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對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爰依114年
度決算數及112年至114年補助經費平均成長率(
3.67%)估算推估,計列4,717,461千元(社會保
險負擔)。
4,717,461,000
4000 獎補助費 4,717,461,000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4,717,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