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勞動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6,113,431,000 元()
計畫內容
1.督導、研究改進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業務。
2.賡續研議改進勞工保險財務,撥補勞工保險基金。
3.推動勞工保險老年、失能、死亡給付年金制度。
4.落實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制度。
5.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監理業務
。
6.補助全民健保有一定雇主勞工及其眷屬保險費。
7.補助全民健保職業勞工等及其眷屬保險費。
8.補助有一定雇主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經費。
9.補助職業勞工等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經費
。
10.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受僱勞工育嬰(兒)留職
停薪期間薪資補助及勞工生育補助經費。
預期成果
1.研究改進就業保險相關規定,增進失業勞工保險給付權
益。
2.加強改進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財務,俾利勞工保險制度
永續經營。
3.推動勞工保險老年年金制度,安定退休勞工老年生活,
增進勞工長期生活保障。
4.保障失能勞工及遺屬之生活照顧,建立完善年金給付制
度。
5.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令說明
會及媒體宣導,說明勞動保險法令及年金制度。
6.研議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等事宜,確保職災勞工
及其家屬之生活保障。
7.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監理業務
,落實保障勞工權益。
8.補助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經費,以兼顧經濟發展與社會安全,穩定勞工生活。
9.補助勞工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經費,照顧勞工健康。
10.加給受僱勞工育嬰(兒)留職停薪期間之投保薪資補助
,強化育嬰(兒)留職停薪期間之經濟支持。
11.提供勞工生育補助,鼓勵國人生育,減輕育兒經濟負
擔。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115預算 | 115差異 | 115比例 |
|---|---|---|---|---|---|---|---|---|---|
| 05 | 補助有一定雇主勞工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保經費 |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補助有一定雇主之勞工及其 眷屬健保費及受僱者於育嬰(兒)留職停薪期間雇 主免繳之保費,需獎補助費45,415,843千元。 |
45,415,843,000 | 43,341,665,000 | 2,074,178,000 | 4.79% | |||
| 4000 | 獎補助費 | 45,415,843,000 | 43,341,665,000 | 2,074,178,000 | 4.79% | ||||
| 4055 | 社會保險負擔 | 45,415,843,000 | 43,341,665,000 | 2,074,178,000 | 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