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15,260,000 元()
計畫內容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野外地質調查,圖幅測製及審查與出版
。
<2>全國優良地質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調查。
<3>臺灣北部火山地質圖資彙編。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建置彙整地質調查成果資料,並辦理出版發行。
<2>進行地質圖書及標本之典藏管理與供應服務。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
<1>地質調查發展政策研擬與推動調查業務。
<2>規劃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與執行成效。
<3>辦理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調查
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
<1>辦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及法制作業。
<2>地質法諮詢服務。
<3>地質法及其子法之檢討修正。
(2)防災類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
<1>山崩與地滑及活動斷層等防災類地質敏感區變更
及劃定。
<2>山崩目錄資料更新及影像資料建置。
<3>重點山崩事件及活動斷層現地地質調查及分析。
(3)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
3.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蒐集國內外土壤液化災例,研析易重複致災區域。
(2)結合智慧防災科技應用,以物聯網概念建構智慧防
災觀測網系統。
(3)推動在地化工法與示範區之研究工作,產製土壤液
化及都市防災等圖資。
(4)辦理成果發表及技術研討會,說明最新成果與技術
。
4.礦業行政及輔導:
(1)辦理礦業資源合理開發、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礦業
政策執行暨辦理礦業法規定事項,包括礦業行政管
理、監督及礦業用地核定等工作。
(2)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作業:定期辦理公告徵
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並督促礦業權者於期限
內繳納,並發放回饋金。
(3)辦理礦產物資源應用現況調查與礦產品統計、蒐集
彙整相關技術資訊。
5.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辦理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養成技術訓練。
(2)加強礦場安全監督及礦場災害預防。
(3)督導礦場建立安全管理及自動安全檢查制度,提升
自主管理能力,預防事故發生。
(4)督導辦理礦場救護隊組織演練,及輔導辦理礦場作
業人員職前、在職安全訓練。
(5)推廣礦業文化。
6.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1)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土石採取業務,執行砂土
石產銷調查。
(2)運用航拍監測盜採土石作業,及督導辦理早期盜採
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工作。
(3)辦理爆炸物監督管理及爆炸物管理員、爆破專業人
員訓練。
(4)辦理我國砂石資源產業之管理制度及永續利用之研
究計畫。
7.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配合水利署推動地
下水保育管理,進行水文地質補充調查:
(1)進行地質鑽探及孔內井測等補充調查。
(2)進行臺中盆地目標地區地球物理調查。
(3)臺中盆地目標地區3D模型建置。
(4)高補注潛勢區位及開發潛勢區位範圍評估。
(5)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精進。
8.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
(1)地質鑽井及地下產能測試。
(2)擴增地熱能利用潛力場域區塊地學調查。
9.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
(1)坡地災害調查:應用無人載具以數位影像方式蒐集
地表資訊,配合空拍影像處理及數值地形模型建置
,進行坡地地質災害資訊蒐集及分析。
(2)礦場安全監督檢查:運用無人載具空拍輔助掌握礦
場開採位置及範圍,確保符合礦場相關規範,提高
礦場監督管理效率,降低礦場違規越區開採與致災
風險。
10.地質知識科普創新應用:
(1)彙整文獻報告及研究成果,規劃創新應用內容。
(2)進行典藏展示與數位加值應用,提升供應服務效能
。
(3)推動科普教育,結合休憩及教育體驗開發地質產品
。
(4)推動地質知識普及與在地化,建立跨域合作關係。
11.地熱重點潛力區探勘與資源評估計畫:
(1)重點地熱潛能區探勘鑽井與場域驗證。
(2)地熱推動支援與資料整合。
12.創新臺灣國土環境地質鏈結計畫:
(1)跨部會地質鏈結與培力:
<1>橫向串聯部會資源,推動地方發展。
<2>深化中央地方合作模式,建構暢通網絡關係。
<3>促進技術提升與災防能力培植。
(2)促進防減災治理關鍵地質資料建置與跨域應用:
<1>修訂與更新防減災地質資料跨域銜接與流通規範
。
<2>擴建與發布地質災害潛勢分析治理所需關鍵資料
。
<3>促進中央及地方進行地質災害防治與國土規劃。
<4>形塑與推廣國土環境地質資料為公共財概念。
預期成果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路線地質測繪調查,圖幅編彙與審查。
<2>調查全國各地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資
料,建立數位紀錄資訊。
<3>臺灣北部大屯火山地質圖資與活動年代研究成果
彙整,編撰調查成果專書初稿。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出版發行調查成果,使民眾瞭解施政績效並善用
地質知識。
<2>開放實體資料展示及網路查詢服務,強化國民地
球科學及環境教育素養。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
<1>年度地質調查發展政策與推動調查業務成果。
<2>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執行成效綜整成果。
<3>年度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調查
技術發展成果。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
<1>召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議,完成地質敏感區劃定
公告,提供土地規劃及開發依據。
<2>提供地質法規諮詢服務,對外解釋法規疑義,強
化地質法規認知與執行能力。
<3>定期檢討地質法與其他法令之競合,改善相關法
制作業之執行實務,健全地質敏感區相關配套制
度。
(2)防災類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
<1>召開山崩與地滑及活動斷層等防災類地質敏感區
初審會議,完成山崩與地滑及活動斷層等防災類
地質敏感區變更或劃定作業,以新證據及環境改
變辦理地質敏感區變更。
<2>提供山崩與地滑及活動斷層等防災類地質敏感區
專業諮詢服務。
<3>辦理山崩與地滑及活動斷層等防災類地質敏感區
之現地地質調查及分析。
(3)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
<1>更新與公開地質敏感區劃設範圍圖資。
<2>提供各界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
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參據。
3.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逐步建立本土化的土壤液化數據,並探討調查技術
與分析方法之適用性。
(2)土壤液化防災推進至災害熱點研判,即時災害圖資
提供。
(3)進行土壤液化地質改善示範區應用之參考。
(4)展示計畫成果,落實應用於防災規劃,說明最新成
果與技術。
4.礦業行政及輔導:
(1)促進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及礦業永續經營,配合查詢
敏感區位,以維護公共安全。
(2)完成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
(3)有效掌握國內外礦產品之產銷動態與國際重要工業
原料礦產物資訊。
5.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培訓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提供礦場依法遴用以維礦
場安全管理需要,促進永續就業。
(2)防止礦場災害發生,確保礦業資源有效開發,提供
各產業所需原料,促進經濟發展。
(3)建立礦場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之自主檢查
功效及能力,消除潛在不安全因素,確保礦場安全
。
(4)強化作業人員工作安全觀念及救護、防災技能,促
進礦場安全及減低災害損失。
(5)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升服務品質及效能,促
進公眾對地質科學、礦業文化歷史之理解和欣賞。
6.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1)調節砂石供需平衡,確保砂石之穩定供應,輔導國
土資源合理開發運用。
(2)運用航拍技術監測土地變異點,協助地方政府辦理
查緝取締盜採土石業務;另針對早期盜採土石遺留
坑洞,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善後處理工作,以維護國
土保全。
(3)監督工廠礦場爆炸物與爆炸性管制物資之管理情形
,督導各事業單位爆炸物管理員及爆破專業人員之
管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4)確立砂石產業目的事業主管,統合權責,提升產業
管理效能,健全砂石資源產業管理機制,奠定產業
良性發展根基,重整法制管理介面,補強機關橫向
聯繫之不足,整合砂石資源運用,提升砂石供需穩
定。
7.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
(1)完成水文地質鑽探及孔內井測 。
(2)依據地層電性資料,建立計畫區域三維電阻模型。
(3)完成計畫區域三維水文地質數值模型。
(4)完成高補注潛勢區位及開發潛勢區位範圍評估。
(5)完成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精進。
8. 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
(1)提升地下條件驗證,推進場域地熱發電進程。
(2)擴增調查區範圍,發掘新興地熱潛能區塊。
(3)鑽探及調查成果匯建地熱探勘資料庫。
9.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
(1)建構以無人載具進行坡地災害調查技術,落實無人
載具產業應用於坡地防災調查。
(2)以無人載具獲得空拍圖資,掌握礦場開採位置及範
圍,運用科技落技術實礦場監督管理,減少礦場災
害發生。
10.地質知識科普創新應用:
(1)強化地質資料實體典藏及數位展示等應用機制。
(2)實體及虛擬服務並重,拓展地質知識傳遞管道。
(3)提升國民地球科學素養,促進地質產品融入經建民
生發展。
(4)倡議地質生活圈,助益地方創生相關產業發展。
11.地熱重點潛力區探勘與資源評估計畫:
(1)逐步確認重點地熱自然範圍,提升資源掌握程度。
(2)完成重點場域之探勘鑽井與驗證,形成可供後續開
發評估運用之成果。
(3)提升地熱資料整合與推動支援效益。
12.創新臺灣國土環境地質鏈結計畫:
(1)跨部會地質鏈結與培力:
<1>建立跨層級聯繫窗口與平台會議,定期拜訪交流
並追蹤研擬議題。
<2>系統性編製地質訓練教材,每年巡迴辦理教育訓
練以培育專業人才。
<3>提供關鍵防災資料,拜會地方政府並辦理地質防
災工作。
(2)促進防減災治理關鍵地質資料建置與跨域應用:
<1>完成資訊跨域交換所需數值地質圖規範內容擴充
檢討。
<2>蒐集、數化擴建及公開最新地質調查報告及探勘
資料。
<3>完成1項地質資料跨域串接,支援重大地質災害防
治或環境保育決策應用。
<4>推動與輔導中央、地方及產學各界參與地質資料
建置輸入及應用,厚植與深耕地質法協力推動人
才。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
| 12 | 創新臺灣國土環境地質鏈結計畫 |
創新臺灣國土環境地質鏈結計畫:行政院114年8 月28日院臺經字第1141013834號函核復同意辦理 ,總經費674,000千元,執行期間自115年至120 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1,500千元,未來尚 需經費622,500千元,內容如下: 1.跨部會地質鏈結與培力:辦理中央與地方協作 平台建立、議題追蹤深化交流、編製地質與防 災教材、辦理教育訓練與防災應用,協力培育 專業人才並強化地方自主防災應用能力等工作 ,編列13,500千元,內容如下: (1)執行跨部會地質鏈結業務所需之一般通訊 費等24千元。 (2)建立中央與地方協作平等資訊服務費用200 千元。 (3)執行地質鏈結機關訪談等租車費用37千元 。 (4)相關會議或訓練外聘委員出席費、審查費 等253千元。 (5)委託辦理中央與地方協作平台、防災應用 後續相關會議、協處培訓或講習、跨部會 地質鏈結與培力、作業諮詢及地質實務推 動業務等8,000千元。 (6)辦公用品、文具相關耗材等76千元。 (7)辨理計畫推動所需作業協調與管理、說明 會工作與諮詢、報告與資料印刷、交流研 討、獎牌製作、勞物採購、雜支等1,300千 元。 (8)辦理地質鏈結與培力相關業務等國內差旅 費100千元。 (9)洽公及參加會議等短程車資10千元。 (10)系統開發、汰換電腦軟硬體設備、伺服器 、掃描器、事務機等3,500千元。 2.促進防減災治理關鍵地質資料建置與跨域應用 :辦理研修防減災地質資料跨域交換格式及操 作規範、數化與處理國內各單位產製之相關地 質資料、建置中央與地方存取地質資料所需系 統、元件及應用模組、協助與輔導中央與地方 理解及應用地質圖資,自主進行地質資料彙報 、地質災害防治與國土規劃利用等,編列38,0 00千元,內容如下: (1)資訊作業維護與服務、系統維運及軟體使 用等800千元。 (2)基本影印機租金及租車進行資料徵集與洽 公等業務租金6千元。 (3)外聘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專業審查、審稿 等69千元。 (4)參加國內學術研究團體年費5千元。 (5)辦公用品、電腦儲存媒體、墨水、碳粉、 文具、紙張、訊號傳輸或延長線等50千元 。 (6)辦理資料交換格式及建檔處理流程檢討修 訂、防減災治理所需電子與實體資料盤點 、蒐集採徵、資料購置、分析處理與更新 、內容拆解數化、檢核、登錄、資料建置 、圖層包裝、樣本辨識與典藏管理、展示 、流通與儲放場域布置更新等;辦理計畫 推動所需作業協調與管理、配套訓練講習 、說明會、檢定工作與諮詢、報告與資料 印刷、學術交流研討及參展、辦理資安法 遵事項(含資通安全經費1,800千元)等23,9 48千元。 (7)赴遠地洽公、開會、資料徵集等國內差旅 費120千元。 (8)洽公及參加會議等短程車資2千元。 (9)購置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伺服器、繪 圖工作站、高速掃瞄與建模、感測、儲存 、展示及列印輸出、實體資料檢測分析以 及周邊;購置辦公室文書、科學分析應用 、影像處理、資料管理、建模及空間資訊 處理軟硬體等4,030千元。 (10)辦理地質資訊系統、資料整合查詢及應用 環境擴建與開發、網通及空間資料存儲應 用架構改良;三維地質資料輸入輸出、展 繪與跨域介接等功能模組建置;系統圖臺 與展示場域資料調閱等互動介面功能改良 ,跨機關圖資串接及套疊元件開發以及資 通安全法遵配套建置(含資通安全經費1,5 00千元)等8,800千元。 (11)汰換辦公空間、資料處理與存放場域零星 設備等170千元。 |
51,50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35,00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4,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00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43,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22,000 | ||||
| 2039 | 委辦費 | 8,000,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5,000 | ||||
| 2051 | 物品 | 126,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5,248,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2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2,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6,500,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6,33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