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6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3,05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放領地價撥補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 7.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8.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9.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放領地價撥補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 7.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8.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9.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放領地價撥補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支應本部、財政  部國有財產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放領所需經  費。 6.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7.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放領地價撥補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支應本部、財政  部國有財產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放領所需經  費。 6.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7.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地權與公地管理 1.為辦理地權業務,審核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案
 件、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
 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案件、外國人
 取得土地權利案件備查及督辦耕地三七五租佃
 業務、辦理教育訓練等,所需業務費293千元
 。(教育訓練費5千元、按日按件計酬金10千元
 、物品3千元、一般事務費105千元、國內旅費
 170千元)
2.為辦理公地行政業務,審核直轄市縣市有土地
 撥用或處分案件、辦理地方政府投資開發所產
 生新生土地產權歸屬案件之審查、辦理教育訓
 練等,所需業務費125千元。(教育訓練費5千
 元、物品3千元、一般事務費25千元、國內旅
 費90千元、短程車資2千元)
3.維護地權資料管理系統,所需業務費800千元(
 含資通安全經費120千元)。(資訊服務費)
4.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管理及維護等所需經費21
 0千元:
 (1)水費、電費、電話費及清潔費等經費170千
   元。(水電費10千元、通訊費10千元、一般
   事務費150千元)
 (2)房屋建築養護費20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
   )
 (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0千元。(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
1,428,000 1,680,000 -252,000 -15.00%
2000 業務費 1,428,000 1,680,000 -252,000 -15.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5,000 -5,000 -33.33%
2006 水電費 10,000 13,000 -3,000 -23.08%
2009 通訊費 10,000 1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800,000 8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15,000 -5,000 -33.33%
2051 物品 6,000 10,000 -4,000 -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80,000 400,000 -120,000 -3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000 70,000 -50,000 -71.4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000 65,000 -45,000 -69.23%
2072 國內旅費 260,000 280,000 -20,000 -7.14%
2084 短程車資 2,000 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