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33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確實,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6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55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等
   經費。
 (2)水電費199千元。
 (3)通訊費10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4)資訊服務費223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552千元,係機關宿舍之租金
   。
 (6)稅捐及規費5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公路使
   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等。
 (7)保險費7千元,係辦公房屋及車輛等之保險
   費。
 (8)物品240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2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2
     千元。
   <3>車輛油料費38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3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0千元。
 (9)一般事務費749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52千元,係按員工10人及約
     用人員3人,每人每年4,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8千元,係按檢察
     官1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7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3千元。
   <4>法警制服費1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4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614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55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14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06千元,係按機車2輛,每
     輛每年2,000元,公務汽車滿6年以上者2
     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8千元,係按職員8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千元。
 (13)國內旅費103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15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5)特別費129千元,按首長每月10,800元計
    列。
2.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563,000 2,136,000 427,000 19.99%
2000 業務費 2,551,000 2,124,000 427,000 20.1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 5,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99,000 199,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05,000 105,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23,000 212,000 11,000 5.1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52,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5,000 5,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2051 物品 240,000 255,000 -15,000 -5.88%
2054 一般事務費 749,000 792,000 -43,000 -5.4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5,000 151,000 -96,000 -63.5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4,000 96,000 18,000 18.7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0,000 5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03,000 103,000 0 0.00%
2081 運費 15,000 15,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129,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2,000 12,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 1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