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15,51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946,343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630,893千元,係職員607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5,430千元,係駕駛12人及工
 友8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31,886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6,702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67,582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
6.退休離職儲金47,09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56,75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946,343,000 932,950,000 13,393,000 1.44%
1000 人事費 946,343,000 932,950,000 13,393,000 1.4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0,893,000 635,394,000 -4,501,000 -0.7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430,000 8,508,000 -3,078,000 -36.18%
1030 獎金 131,886,000 127,759,000 4,127,000 3.23%
1035 其他給與 6,702,000 8,600,000 -1,898,000 -22.07%
1040 加班費 67,582,000 60,363,000 7,219,000 11.9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7,093,000 41,120,000 5,973,000 14.53%
1055 保險 56,757,000 51,206,000 5,551,000 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