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高等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23,45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5 強化社會安全網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115-119年),奉行政院
114年11月21日院臺衛字第1145021910號函核定
,總經費3,108,931千元,分5年辦理,115年度
編列436,611千元,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474,81
6千元,預定辦理執行監護處分(含暫行安置)收
治等相關費用、司法精神病房委外維安人力及相
關訓練與執行監護處分處所相關安全設備等,尚
待編列2,197,504千元。
474,816,000 436,611,000 38,205,000 8.75%
2000 業務費 474,816,000 434,611,000 40,205,000 9.2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16,000
2039 委辦費 474,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