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高等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23,45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辦理重大刑事鑑定及涉外刑事案件等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3,138千元,其內容如
下:
1.重大刑案鑑定費及執行費4,978千元。
2.檢察機關1公克以下毒品案件鑑定費7,050千元
 。
3.辦理涉外刑事案件及國際司法調查協助等相關
 經費1,110千元。
13,138,000 13,820,000 -682,000 -4.93%
2000 業務費 13,138,000 13,820,000 -682,000 -4.93%
2054 一般事務費 13,138,000 13,820,000 -682,000 -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