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1,16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52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千元。
 (2)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2,574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費1
 2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2,562千元。
4.保險費1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3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6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70千元。
7.物品2,15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9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442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3千元。
 (4)資訊作業非消耗性物品51千元。
8.一般事務費14,312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64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84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8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440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4,606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6,096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91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414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39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51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46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4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7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4,360千元,包括:
 (1)聯合、法官大樓耐震補強暨防水整修工程
   總經費43,701千元,分3年辦理,本年度編
   列第1年經費2,891千元,尚待編列40,810
   千元。
 (2)民事紀錄科辦公室整修工程1,081千元。
 (3)法官、職員職務宿舍防水整修工程總經費5
   ,273千元,分2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
   經費388千元,尚待編列4,885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63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2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1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0千元。
12.運費30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25,520,000 109,373,000 -83,853,000 -76.67%
2000 業務費 25,520,000 109,373,000 -83,853,000 -76.67%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1,000 31,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574,000 3,186,000 -612,000 -19.21%
2027 保險費 17,000 17,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80,000 18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33,000 357,000 -24,000 -6.72%
2051 物品 2,150,000 2,609,000 -459,000 -17.59%
2054 一般事務費 14,312,000 12,656,000 1,656,000 13.0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60,000 88,874,000 -84,514,000 -95.0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63,000 1,263,000 100,000 7.92%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120,000 0 0.00%
2081 運費 30,000 3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