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9,83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9,373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千元。
 (2)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3,186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費7
 43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2,443千元。
4.保險費1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6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94千元。
7.物品2,60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9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443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3千元。
 (4)法庭螢幕509千元。
8.一般事務費12,65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64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608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8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440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4,287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5,117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91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294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39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51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46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4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7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88,874千元,包括:
 (1)民事庭(含花蓮簡易庭)暨國民法官法庭院
   區耐震補強暨外牆防水整修工程總經費76,
   584千元,分2年辦理,114年度已編列本年
   度編列33,283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一年
   經費43,301千元。
 (2)法庭大樓耐震補強整修工程45,573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63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2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0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12.運費30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109,373,000 54,500,000 54,873,000 100.68%
2000 業務費 109,373,000 54,500,000 54,873,000 100.68%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1,000 31,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186,000 2,756,000 430,000 15.60%
2027 保險費 17,000 17,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80,000 164,000 16,000 9.7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7,000 357,000 0 0.00%
2051 物品 2,609,000 2,111,000 498,000 23.59%
2054 一般事務費 12,656,000 9,292,000 3,364,000 36.2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8,874,000 38,329,000 50,545,000 131.8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63,000 1,263,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100,000 20,000 20.00%
2081 運費 30,000 3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