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65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民事執行等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打造國民安心參與審判場域。 7.購置法庭顯示器、影印機、印表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1,0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47,500件、家事事件業務4,35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10件、少年事件業務1,300件、少 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710人、公證業務2,100件及 提存業務6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303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7,76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8千元。
 (2)郵資費7,710千元。
2.委辦費1,803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2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2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686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行
 民事事件旅費。
10,303,000 9,406,000 897,000 9.54%
2000 業務費 10,303,000 9,406,000 897,000 9.54%
2009 通訊費 7,768,000 6,871,000 897,000 13.05%
2039 委辦費 1,803,000 1,803,000 0 0.00%
2051 物品 26,000 26,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000 2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686,000 68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