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財政部賦稅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0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38,080,000 元(
計畫內容
1.土地稅法於94年1月30日修正公布第33條,調降土地增
預期成果
1.撥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14年2月至115年1月土地增值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8條之1規定補助地方政府
稅收實質損失470,000千元:
1.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8條之1規定,修法調
降稅率及提高免稅額等造成地方政府每年度之
 稅收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
 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定施行前,由中央政
 府補足之,並以各地方政府(直轄市、市、鄉(
 鎮、市))於修法施行前3年度遺產稅及贈與稅
 稅收之平均數,減除修正施行當年度或以後年
 度遺產稅及贈與稅稅收數之差額計算之。
2.有關實質損失之計算,係以修法前3年度(95年
至97年)地方分成部分之平均實徵稅額,減除
推估114年度地方分成估計可徵起數之差額,
作為計算基礎。
470,000,000 470,000,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470,000,000 470,000,000 0 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8,030,000 78,866,000 -10,836,000 -13.74%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401,970,000 391,134,000 10,836,000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