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銓敘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8,725,657,000 元()
計畫內容
1.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給付及領月
退休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暨補
助退休(職)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
2.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遺族撫卹金給付及領月撫
卹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3.辦理中央機關在職亡故公(政)務人員殮葬補助之核發
。
4.辦理公(政)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失能死亡慰問金之核
發。
5.撥付節省退撫給付挹注退撫基金經費。
6.撥補退撫基金財務經費。
預期成果
1.安定退休(職)人員生活,使得以頤養天年,不致產生
社會問題。
2.安定公(政)務人員遺族生活,得有妥善之照顧,減少
社會問題發生。
3.厚葬公(政)務人員遺體,以示政府對公(政)務人員
之終身照顧。
4.使機關首長得以及時慰問公(政)務人員或遺族,俾資
激勵公(政)務人員士氣,並保障傷後或遺族之生活。
5.撥補因實施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
前之財務缺口,以保障現職人員及已退休人員領取退撫
給與之權益。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2 | 公務人員撫卹給付 | 1.中央公務人員遺族請領一次撫卹金約45人,平 均每人約636千元,計需28,620千元。 2.中央公務人員遺族兼領月撫卹金約110人,平 均每人約900千元,計需99,000千元。 3.中央公務人員遺族請領月撫卹金約1,300人, 平均每人約220千元,計需286,000千元。 4.中央機關公務人員遺族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約 50人,平均每人約31千元,計需1,550千元。 5.中央機關公務人員(在臺無遺族)大陸遺族一 次請領撫卹金約5人,平均每人約1,700千元, 計需8,500千元。 |
423,670,000 | 423,670,000 | 0 | 0.00% | |||
| 1000 | 人事費 | 423,670,000 | 423,670,000 | 0 | 0.00% | ||||
| 1045 | 退休退職給付 | 423,670,000 | 423,67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