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8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77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生活美學藝術展演、原創生活藝術、文學人才  培育及音樂深耕等業務之推廣。 2.其他配合文化部政策推動及在地文化發展之事務。  
預期成果
1.培育藝術、文學人才及促進藝術文化發展與交流。 2.發揚在地特色生活文化,積累原創藝術人才庫,建構花  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15,13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
 色產業與社區藝術展演及相關活動之推廣、調
 查、研究、編輯及出版等,計列13,638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業
   務活動所需保險費,計列27千元。
 (2)辦理推動花東地區生活美學理念各項業務
   活動及研習所需出席費、講師鐘點費、稿
   費及表演費,計列170千元。
 (3)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消耗品200千元
   、非消耗品273千元,計列473千元。
 (4)辦理各項藝文及展演活動等相關媒體宣傳
   廣告經費,計列36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費)。
 (5)辦理花東藝文資源調查出版、印刷美學年
   報、視覺藝術展覽及原創生活節等計畫相
   關經費,計列5,560千元。
 (6)辦理文化性別平權推廣相關藝文活動,計
   列20千元。
 (7)辦理本館志工訓練研習及志工業務交流參
   訪活動等經費,計列180千元。
 (8)辦理後山文學獎暨文學相關推廣活動(含
   依簡章發放獎勵金957千元)、文化交流、
   多元族群文化體驗及美學卓越獎等藝術人
   才培育等相關計畫經費,計列3,187千元。
 (9)辦理文化百老匯青少年展演及文化近用鄉
   鎮展演活動等相關文化平權計畫經費,計
   列2,771千元。
 (10)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計列800千
    元。
 (11)赴日本九州北部地區美學與藝術參訪計畫
    所需國外旅費,計列90千元。
2.輔導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協會、社團或個人,辦
 理各項文化藝術產業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所需
 之獎補助費,計列1,500千元。
15,138,000 17,377,000 -2,239,000 -12.88%
2000 業務費 12,681,000 14,920,000 -2,239,000 -15.01%
2027 保險費 27,000 2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0,000 262,000 -92,000 -35.11%
2051 物品 473,000 500,000 -27,000 -5.4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121,000 13,259,000 -2,138,000 -16.12%
2072 國內旅費 800,000 80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90,000 72,000 18,000 25.00%
4000 獎補助費 2,457,000 2,457,000 0 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300,000 1,30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957,000 957,000 0 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00,000 2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