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22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80,560,000 元(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及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及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國立國父紀念館營運與發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528,321千元,其內容如下:
1.輔助國立國父紀念館基本行政維持經費,計列
 243,181千元。
2.國立國父紀念館古蹟整修暨文化設施服務升級
 計畫奉行政院105年1月29日院臺文字第105000
 2625號函、106年9月28日院臺文字第10600300
 66號函、107年10月19日院臺文字第107003652
 2號函、109年8月25日院臺文字第1090022139
 號函,及113年7月16日院臺文字第1131014783
 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2,213,710千元,中央
 公務預算負擔1,880,989千元,執行期間為104
 至116年,104至114年已編列901,856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12年經費500,000千元,其中本計
 畫編列285,140千元,係輔助國立國父紀念館
 辦理大會堂、既有展示空間及中山文化園區改
 善等經費。
528,321,000
4000 獎補助費 528,321,000 2,098,514,000 -1,570,193,000 -74.82%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28,3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