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3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20,058,000 元(
計畫內容
1.建立公部門與民間組織交流、對話平臺,並辦理人才培  育及推動審議式民主,以堅壯民間社造組織。 2.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世代協力共同提案計畫,  鼓勵黃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建立分享與見學平臺,促  進青年參與在地事務。 3.協助社區建立在地特色、推動多元社群友善空間、保存  社區記憶,並培力新住民等多元族群自主提案等相關業  務。 4.推動跨界合作社造創新計畫,以在地特色為基礎,強化  社造與文化產業或地域振興的連結,並鼓勵第二部門擴  大參與及辦理社造亮點評選。 5.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推動  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 6.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專業等輔導、  人才培育、推廣計畫及培植中介組織能量;以科技支持  文化包容近用。 7.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與專業組織交流合作,  提升國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8.轉譯博物館應用典藏內涵,豐富臺灣主題及策展內容。 9.提升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營運內涵,保存在地文化。 10.輔導以文化事業為核心之地方文化創生推展工作。   計畫內容: 1.建立公部門與民間組織交流、對話平臺,並辦理人才培  育及推動審議式民主,以堅壯民間社造組織。 2.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世代協力共同提案計畫,  鼓勵黃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建立分享與見學平臺,促  進青年參與在地事務。 3.協助社區建立在地特色、推動多元社群友善空間、保存  社區記憶,並培力新住民等多元族群自主提案等相關業  務。 4.推動跨界合作社造創新計畫,以在地特色為基礎,強化  社造與文化產業或地域振興的連結,並鼓勵第二部門擴  大參與及辦理社造亮點評選。 5.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推動  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 6.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專業等輔導、  人才培育、推廣計畫及培植中介組織能量;以科技支持  文化包容近用。 7.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與專業組織交流合作,  提升國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8.轉譯博物館應用典藏內涵,豐富臺灣主題及策展內容。 9.提升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營運內涵,保存在地文化。 10.輔導以文化事業為核心之地方文化創生推展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多元對話及溝通交流,落實政策的執行並提出政策  建議,以及時進行政策及資源之調整,並完善地方社造  推動之支持性網絡及人才培力。 2.建構青年推動社造的支持系統,並培力青年善用社造力  量,強化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並傳承在地經驗及職  涯多元發展。 3.推廣與深化平權教育及促進多元族群平等參與公共事務  之機會,以建立文化自明性,落實文化平權。 4.促進公民、學校或第二部門力量的協作關係,並建立社  區產業永續經營之操作模式;透過推動經驗傳承與分享  ,拓展創新的能量。 5.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6.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落實文化  科技包容與近用,以博物館推動文化多樣性及生物多樣  性的維護。 7.促進參與國際專業社群,增益多元觀點溝通。 8.深化臺灣原生主題,呈現臺灣文化樣貌。 9.提升文化館舍專業能量,深耕地方文化發展。 10.促進地方文化內容轉譯、產業加值與應用、深化地方   文化自信與深度,達成活絡與應用地方文化資源之目   標。   預期成果: 1.透過多元對話及溝通交流,落實政策的執行並提出政策  建議,以及時進行政策及資源之調整,並完善地方社造  推動之支持性網絡及人才培力。 2.建構青年推動社造的支持系統,並培力青年善用社造力  量,強化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並傳承在地經驗及職  涯多元發展。 3.推廣與深化平權教育及促進多元族群平等參與公共事務  之機會,以建立文化自明性,落實文化平權。 4.促進公民、學校或第二部門力量的協作關係,並建立社  區產業永續經營之操作模式;透過推動經驗傳承與分享  ,拓展創新的能量。 5.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6.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落實文化  科技包容與近用,以博物館推動文化多樣性及生物多樣  性的維護。 7.促進參與國際專業社群,增益多元觀點溝通。 8.深化臺灣原生主題,呈現臺灣文化樣貌。 9.提升文化館舍專業能量,深耕地方文化發展。 10.促進地方文化內容轉譯、產業加值與應用、深化地方   文化自信與深度,達成活絡與應用地方文化資源之目   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 本計畫共需經費10,21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之調查研
 究、規劃、審查、勘查等,計列1,230千元。
2.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計列3,227
 千元。
3.辦理文化設施工程協調、督導相關業務,計列
 5,759千元。
 (1)工程管理法規講習、實務訓練觀摩等,計
   列200千元。
 (2)聘請律師工程調解訴訟答辯,邀請學者專
   家審查、勘查文化設施工程及辦理各項業
   務等,計列1,372千元。
 (3)辦理文化設施工程協調、督導行政庶務等
   ,計列4,187千元。
10,216,000
2000 業務費 10,216,000 31,560,000 -21,344,000 -67.63%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077,000 850,000 3,227,000 379.6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30,000 1,573,000 -243,000 -15.45%
2039 委辦費 1,000,000 24,290,000 -23,290,000 -95.88%
2051 物品 55,000 380,000 -325,000 -85.53%
2054 一般事務費 3,427,000 3,408,000 19,000 0.56%
2072 國內旅費 245,000 130,000 115,000 88.46%
2081 運費 10,000 125,000 -115,000 -92.00%
2084 短程車資 72,000 110,000 -38,000 -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