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財政部國庫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2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4,541,000 元(
計畫內容
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強化庫政管理,健全國庫 及出納制度;精進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提升服務品質;強化債務管理,健全各級政府財政;協 助改善地方財政,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強化公股管理,維 護國庫權益;強化菸酒市場產銷機制,提升菸酒業務管理 效能;國庫業務資訊應用環境、服務及資通安全之策略規 劃、執行、推動與管理;檢討公益彩券發行管理法制。  
預期成果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2.實地訪查國庫經辦行代庫業務及中央機關出納業務,提  升國庫服務效能及落實出納內控機制。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率、效能及服務。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5 菸酒管理作業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協
調事宜,研訂菸酒管理相關法規,菸酒業審查及
規費徵收之管理,優質酒類認證及進口酒類查驗
制度之推動,菸酒管理法令之宣導及推廣,菸酒
稽查業務工作之推動、督導協調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菸酒稽查業務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44千元:辦理菸酒行政管理、稽查等
 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位、法院、檢警調等相
 關單位業務聯繫、寄發違章案件處分書及欠費
 案件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件傳遞等費用。
2.其他業務租金55千元:租用儲存菸酒之倉庫所
 需費用。
3.保險費7千元:倉庫火災險保險費。
4.兼職費21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督
 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
 表」,支付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督導小組委員
 6人兼職費。(酒品分攤部分)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8千元:
 (1)國外有關菸酒管理資料蒐集、翻譯、審查
   及校對等費用40千元。
 (2)菸酒管理案件等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審
   查費76千元。
 (3)舉辦全國性菸酒業務聯繫會報所需講座鐘
   點費2千元。
6.委辦費26,847千元:
 (1)委託辦理優質酒類認證計畫所需經費18,96
   5千元,內容包括辦理研訂(修)認證相關規
   範、業者申請認證之查核及輔導作業、工
   廠評核、認證酒品追蹤查驗、市售酒品採
   樣檢驗、辦理教育訓練課程、舉辦活動推
   廣認證標誌與輔導業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其中辦理優質酒類認證相關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所需製作、託播、刊登等經費60
   千元。
 (2)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等事宜所需經
   費7,882千元(含資本門420千元),內容包
   括進口酒品之檢驗、輻射檢測、防腐劑檢
   驗,與檢驗儀器設備、耗材之採購及設備
   養護等所需經費。
7.物品206千元:
 (1)辦理海關協助進口酒品取樣所需物品採購
   經費176千元。
 (2)菸酒製造(進口)業許可執照用紙及相關耗
   材等所需經費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8,307千元:
 (1)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業務之資料建檔及
   歸檔作業等所需經費1,003千元。
 (2)委託銀行代收規費代辦費240千元。
 (3)為利菸酒管理業務之推展,透過網路、平
   面廣告等方式辦理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所需製作、託播、刊登等經費120千元。
 (4)推廣菸酒管理業務所需經費110千元。
 (5)舉辦全國性菸酒業務聯繫會報所需膳費、
   印刷費及雜費等200千元。
 (6)私酒拍照、購置、檢驗、鑑定及配合酒品
   複核抽檢計畫所需購置酒品及檢驗等費用2
   80千元。
 (7)處理沒入(收)菸酒銷毀之處理費等35千元
   。
 (8)辦理財政部消費者保護綜合業務及配合行
   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每年舉辦「消保月」
   等所需費用100千元。
 (9)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
   」規定應核發緝獲酒品之獎勵金2,539千元
   。(查緝機關部分)
 (10)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及
    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費2,
    700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11)辦理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相
    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所需製作、託播、
    刊登等經費980千元。
9.國內旅費210千元:
 (1)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酒查緝業務等
   所需旅費60千元。
 (2)不定期稽查抽檢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
   等所需旅費60千元。
 (3)出席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菸酒稽查業務會
   議等所需旅費60千元。
 (4)出席相關會議等所需旅費30千元。
10.運費130千元:辦理進口酒類查驗取樣後寄送
  檢驗所需運費。
11.短程車資16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2.獎勵及慰問1,485千元:依據「檢舉或查獲違
  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獲酒品
  之獎勵金。(檢舉人部分)
37,546,000
2000 業務費 36,061,000 39,195,000 -3,134,000 -8.00%
2009 通訊費 144,000 4,360,000 -4,216,000 -96.7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5,000 9,000 46,000 511.11%
2027 保險費 7,000
2030 兼職費 2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8,000 45,000 73,000 162.22%
2039 委辦費 26,847,000
2051 物品 206,000 914,000 -708,000 -77.46%
2054 一般事務費 8,307,000 10,000 8,297,000 82,970.00%
2072 國內旅費 210,000 31,000 179,000 577.42%
2081 運費 130,000
2084 短程車資 16,000 7,000 9,000 128.57%
4000 獎補助費 1,485,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4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