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財政部國庫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3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5,112,000 元(
計畫內容
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強化庫政管理,健全國庫 及出納制度;精進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提升服務品質;強化債務管理,健全各級政府財政;協 助改善地方財政,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強化公股管理,維 護國庫權益;強化菸酒市場產銷機制,提升菸酒業務管理 效能;國庫業務資訊應用環境、服務及資通安全之策略規 劃、執行、推動與管理;檢討公益彩券發行管理法制。  
預期成果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2.實地訪查國庫經辦行代庫業務及中央機關出納業務,提  升國庫服務效能及落實出納內控機制。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率、效能及服務。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菸酒管理作業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協
調事宜,研訂菸酒管理相關法規,菸酒業審查及
規費徵收之管理,優質酒類認證及進口酒類查驗
制度之推動,菸酒管理法令之宣導及推廣,菸酒
稽查業務工作之推動、督導協調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菸酒稽查業務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24千元:辦理菸酒行政管理、稽查等
 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位、法院、檢警調等相
 關單位業務聯繫、寄發違章案件處分書及欠費
 案件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件傳遞等費用。
2.其他業務租金55千元:租用儲存菸酒之倉庫所
 需費用。
3.保險費7千元:倉庫火災險保險費。
4.兼職費21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督
 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
 表」,支付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督導小組委員
 6人兼職費。(酒品分攤部分)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7千元:
 (1)國外有關菸酒管理資料蒐集、翻譯、審查
   及校對等費用40千元。
 (2)菸酒管理案件等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審
   查費85千元。
 (3)舉辦全國性菸酒業務聯繫會報所需講座鐘
   點費2千元。
6.委辦費26,729千元:
 (1)委託辦理優質酒類認證計畫所需經費19,17
   7千元,內容包括辦理研訂(修)認證相關規
   範、業者申請認證之查核及輔導作業、工
   廠評核、認證酒品追蹤查驗、市售酒品採
   樣檢驗、辦理教育訓練課程、舉辦活動推
   廣認證標誌與輔導業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其中辦理優質酒類認證相關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所需製作、託播、刊登等經費90
   千元。
 (2)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等事宜所需經
   費7,552千元,內容包括進口酒品之檢驗、
   輻射檢測、防腐劑檢驗,與檢驗器材、耗
   材之採購及設備養護等所需經費。
7.物品206千元:
 (1)辦理海關協助進口酒品取樣所需物品採購
   經費176千元。
 (2)菸酒製造(進口)業許可執照用紙及相關耗
   材等所需經費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8,279千元:
 (1)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業務之資料建檔及
   歸檔作業等所需經費912千元。
 (2)委託銀行代收規費代辦費240千元。
 (3)為利菸酒管理業務之推展,透過網路、平
   面廣告等方式辦理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所需製作、託播、刊登等經費120千元。
 (4)推廣菸酒管理業務所需經費110千元。
 (5)舉辦全國性菸酒業務聯繫會報所需膳費、
   印刷費及雜費等200千元。
 (6)私酒拍照、購置、檢驗、鑑定及配合酒品
   複核抽檢計畫所需購置酒品及檢驗等費用2
   80千元。
 (7)處理沒入(收)菸酒銷毀之處理費等35千元
   。
 (8)辦理財政部消費者保護綜合業務及配合行
   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每年舉辦「消保月」
   等所需費用100千元。
 (9)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
   」規定應核發緝獲酒品之獎勵金2,592千元
   。(查緝機關部分)
 (10)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及
    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費2,
    700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11)辦理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相
    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所需製作、託播、
    刊登等經費990千元。
9.國內旅費212千元:
 (1)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酒查緝業務等
   所需旅費60千元。
 (2)不定期稽查抽檢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
   等所需旅費60千元。
 (3)出席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菸酒稽查業務會
   議等所需旅費60千元。
 (4)出席相關會議等所需旅費32千元。
10.運費130千元:海關協助辦理進口酒類取樣所
  需運費。
11.短程車資19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2.獎勵及慰問1,500千元:依據「檢舉或查獲違
  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獲酒品
  之獎勵金。(檢舉人部分)
37,409,000
2000 業務費 35,909,000
2009 通訊費 124,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5,000
2027 保險費 7,000
2030 兼職費 2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7,000
2039 委辦費 26,729,000
2051 物品 20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279,000
2072 國內旅費 212,000
2081 運費 130,000
2084 短程車資 19,000
4000 獎補助費 1,5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