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4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1,516,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職權辦理下列事項:1.提出各類人 權報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2.提出人權政策與 法令之建議,3.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監督體 系之建立,4.系統性訪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5.訪查人 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6.推動國家酷刑防 制機制(NPM)相關工作,7.辦理人權教案教材設計編印、 教育推廣、研討座談、研習等活動,8.強化國內外人權交 流、互訪及合作等計畫,9.建置無障礙人權環境。  
預期成果
依《巴黎原則》,強化國家人權機構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建議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推動人權教育推廣與國內外合作交 流,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以深化民眾人權意識,確 保社會公平正義,彰顯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 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訪視、調查與合作 1.辦理系統性訪查、人權申訴案件等工作及推動
 國家酷刑防制工作等所需經費8,605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1,100千元、一般事務費7,505千
 元)。
2.協助人權受害者,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協助等
 所需經費22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5千元
 、一般事務費100千元)。
3.赴國外進行專案性訪視調查等旅費1,300千元
 。
4.與國內各機關及民間組織團體、國際組織、各
 國國家人權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等合作,厚植人
 權工作能量等所需經費3,976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580千元、一般事務費3,396千元)。
5.與人權等相關團體合作調查人權相關計畫等所
 需經費2,65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00千元
 、一般事務費1,950千元)。
6.訪視人權受害者或團體及報告等所需經費4,87
 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5千元、一般事務
 費1,00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500千
 元)。
7.辦理國家人權委員會無障礙網頁及申訴系統等
 維護費用所需經費4,500千元(資訊服務費)。
8.辦理陳情申訴業務系統功能擴充、無障礙與友
 善人權環境相關資訊及設施等所需經費6,943
 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6,443千元、雜項設備
 費500千元)。
9.辦理業務所需郵資、電話、網路通訊等費用20
 0千元。 
10.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碳粉、事務設備等
  費用1,000千元。 
11.辦理業務所需國內旅費、運費、短程車資等
  經費950千元。
35,224,000 37,815,000 -2,591,000 -6.85%
2000 業務費 28,281,000 29,997,000 -1,716,000 -5.72%
2009 通訊費 200,000 774,000 -574,000 -74.16%
2018 資訊服務費 4,500,000 1,500,000 3,000,000 2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80,000 4,726,000 -1,846,000 -39.06%
2051 物品 1,000,000 1,0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451,000 18,283,000 -832,000 -4.55%
2072 國內旅費 800,000 1,330,000 -530,000 -39.85%
2078 國外旅費 1,300,000 2,000,000 -700,000 -35.00%
2081 運費 50,000 79,000 -29,000 -36.71%
2084 短程車資 100,000 305,000 -205,000 -67.21%
3000 設備及投資 6,943,000 7,818,000 -875,000 -11.19%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443,000 6,966,000 -523,000 -7.51%
3035 雜項設備費 500,000 852,000 -352,000 -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