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2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8,256,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職權辦理下列事項:1.提出各類人 權報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2.提出人權政策與 法令之建議,3.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監督體 系之建立,4.系統性訪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5.訪查人 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6.推動國家酷刑防 制機制(NPM)相關工作,7.辦理人權教案教材設計編印、 教育推廣、研討座談、研習等活動,8.強化國內外人權交 流、互訪及合作等計畫,9.建置無障礙人權環境。  
預期成果
依《巴黎原則》,強化國家人權機構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建議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推動人權教育推廣與國內外合作交 流,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以深化民眾人權意識,確 保社會公平正義,彰顯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 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訪視、調查與合作 1.辦理系統性訪查等、檢討國家人權案件等工作
 及推動國家酷刑防制工作等所需經費10,456千
 元。
2.協助人權受害者,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協助等
 所需經費750千元。
3.赴國外進行專案性訪視調查等所需經費2,000
 千元。
4.與國內各機關及民間組織團體、國際組織、各
 國國家人權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等合作,厚植民
 間人權工作能量等所需經費5,800千元。
5.與人權等相關團體合作調查研究人權相關計畫
 等所需經費2,777千元。
6.訪視人權受害者或團體口述彙整及報告等所需
 經費5,0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
 500千元)
7.辦理國家人權委員會無障礙網頁等維護費用所
 需經費1,500千元。
8.辦理陳情申訴業務系統功能擴充、無障礙與友
 善人權環境相關資訊及設施等所需經費7,818
 千元。
9.辦理訪查、調查等業務所需國內差旅、短程車
 資等所需經費1,714千元。
37,815,000
2000 業務費 29,997,000
2009 通訊費 77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5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26,000
2051 物品 1,0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8,283,000
2072 國內旅費 1,330,000
2078 國外旅費 2,000,000
2081 運費 79,000
2084 短程車資 305,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7,818,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966,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8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