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97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 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法 警等分別辦理紀錄、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316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635千元,係易服社會勞動計畫
 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力費用。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4千元,係尿液檢驗鑑定
 費。
3.物品30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1,413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5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5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308千元。
 (8)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24千元
   。
 (9)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5
   0千元。
5.國內旅費8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5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1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差旅費24千元。
6.運費14千元,係尿液檢驗運送等經費。
2,316,000 1,532,000 784,000 51.17%
2000 業務費 2,316,000 1,532,000 784,000 51.17%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35,000 570,000 65,000 11.4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4,000 144,000 0 0.00%
2051 物品 30,000 3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413,000 704,000 709,000 100.71%
2072 國內旅費 80,000 70,000 10,000 14.29%
2081 運費 14,000 1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