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8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民事執行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  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400件、刑事案件180件、民事  強制執行1,140件,合計1,720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罪。 4.預計辦理少年事件業務13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  導業務4人。 5.家事及家事調查事件72件。 6.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7.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8.公證事件預計辦理60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2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通訊費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千元。
 (2)郵資費3千元。
2.物品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4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3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外
 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費
 。
27,000 27,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27,000 27,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000 4,000 0 0.00%
2051 物品 6,000 6,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00 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3,000 13,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