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9,63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配合協助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6,820千元,均屬人事費,其
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7,352千元,係職員46人,
 法警8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4,745千元,係聘用人員5人,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2,99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3人及工友1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12,650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5,95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6,700千元。
5.其他給與1,157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057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7,656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5,356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2,3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4,52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3,850千元
   。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27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400千元。
8.保險5,75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3,80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20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750千元。
96,820,000
1000 人事費 96,820,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7,352,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745,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990,000
1030 獎金 12,650,000
1035 其他給與 1,157,000
1040 加班費 7,656,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520,000
1055 保險 5,7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