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9,62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及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家事事件 業務28,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400件、少年事件業務6 ,00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4,000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94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1,944千元,包括:
 (1)通訊費8,72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04千元。
   <2>郵資費7,72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641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86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25千元。
   <3>調解報酬4,330千元。
 (3)物品55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38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05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14千元。
 (4)一般事務費3,993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掃描等委外經費3,42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91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276千元。
 (5)國內旅費2,864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816千元。
   <2>家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651千元。
   <3>調解委員旅費1,270千元。
   <4>專家諮詢旅費22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105千元。
 (6)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制度經費1,161千元,
   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96千元及國內旅費
   165千元。
21,944,000 18,391,000 3,553,000 19.32%
2000 業務費 21,944,000 18,391,000 3,553,000 19.32%
2009 通訊費 8,728,000 8,72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37,000 3,845,000 1,792,000 46.61%
2051 物品 557,000 557,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993,000 2,197,000 1,796,000 81.75%
2072 國內旅費 3,029,000 3,064,000 -35,000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