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9,868,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及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家事事件
業務28,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560件、少年事件業務5
,00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3,900人。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39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391千元,包括: (1)通訊費8,72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04千元。 <2>郵資費7,72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845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86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25千元。 <3>調解報酬3,534千元。 (3)物品55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38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05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14千元。 (4)一般事務費2,197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68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91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226千元。 (5)國內旅費3,064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816千元。 <2>家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651千元。 <3>調解委員旅費1,470千元。 <4>專家諮詢旅費22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105千元。 |
18,391,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8,391,000 | ||||
| 2009 | 通訊費 | 8,728,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845,000 | ||||
| 2051 | 物品 | 557,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197,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0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