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3,18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98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6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3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費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12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739千元。
 (2)郵資費1,384千元。
3.資訊服務費3,570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費7
 43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2,827千元。
4.保險費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2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4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1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99千元。
7.物品1,84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8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660千元。
8.一般事務費8,928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00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331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13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000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833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224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61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950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0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7千元。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14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39千元,係羈押室人犯廁所
 防護措施整修工程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634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33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2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19,980,000 17,025,000 2,955,000 17.36%
2000 業務費 19,980,000 17,025,000 2,955,000 17.36%
2003 教育訓練費 60,000 6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123,000 417,000 1,706,000 409.11%
2018 資訊服務費 3,570,000 2,871,000 699,000 24.35%
2027 保險費 5,000 5,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24,000 12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000 214,000 0 0.00%
2051 物品 1,846,000 1,966,000 -120,000 -6.10%
2054 一般事務費 8,928,000 7,766,000 1,162,000 14.9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9,000 642,000 -503,000 -78.3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634,000 2,623,000 11,000 0.42%
2072 國內旅費 337,000 33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