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56,52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16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959千元,包括:
 (1)水電費12,311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91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2,020千元。
 (2)土地租金296千元,係租用辦公室用地租金
   。
 (3)其他業務租金77千元,係租用電動(機)車
   電池租金。
 (4)稅捐及規費25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00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50千元。
 (5)保險費135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6)物品1,35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06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646千元。
 (7)一般事務費1,137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2,475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9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22千元,係各型車輛
     22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374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357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10)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21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9,169,000 19,160,000 9,000 0.05%
2000 業務費 18,959,000 18,962,000 -3,000 -0.02%
2006 水電費 12,311,000 12,305,000 6,000 0.05%
2012 土地租金 296,000 296,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7,000 55,000 22,000 4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50,000 25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35,000 135,000 0 0.00%
2051 物品 1,352,000 1,463,000 -111,000 -7.59%
2054 一般事務費 1,137,000 1,128,000 9,000 0.8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75,000 2,475,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96,000 725,000 71,000 9.79%
2093 特別費 130,000 130,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210,000 198,000 12,000 6.06%
4085 獎勵及慰問 210,000 198,000 12,000 6.06%